1)第一百五十六章 换帅_崛起1939之刘正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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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朝会后,北征之事已然定下,安北一脉此战,以安定郡公项城为帅,帐下十四位三品紫衣大将,四十二位四品绯衣将军。麾下二十万大军,十万骑兵,四万步卒,六万辎重,还有安北一脉诸多勋贵坐镇后方。事关安北勋贵新老接替的大事,没有谁会在这个时候招惹箭在弦上的安北勋贵,这场战唯胜而已。

  苏策定下了此次出征的将军后,也闲了下来,关起门来过起了平静的日子。

  年前,王兰有苏策陪着,也从之前的小产之痛中走了出来,苏策练武,王兰抚琴,夫妻二人又似回到了苏策从戎前的状态。

  只是两人中多了一个都都,不到三四岁的娃娃正是猫嫌狗厌的时候,都都不喜欢冷傲的猫,喜欢憨态十足的狗崽,但是狗崽总会长大,一如她一般慢慢长大。

  都都喜欢狗崽,却没有自己嫌弃养大的狗子,也放在后院养着,苏策有一日闲着,数了数,自家闺女光是在苏府就养着六只大狗,十几只狗崽,听李常说南山小庄中还有一群狗,不过苏策看过家中的狗,前腿脚踝上的一个脚趾已经目不可及,只有用手去摸才能摸出一个小骨节,这个脚趾叫“獠”,是用于捕猎猎物的。

  苏家大小姐养狗,一时间在长安城都成了茶余饭后的谈资,还给苏策的闺女起了个“狗小姐”的诨号。

  知道此事的苏策很生气,自家粉凋玉琢的小闺女,怎么可以被人称为“狗小姐”,人言可畏,只是不让自家闺女养狗,让她呆在家中,天真活波的都都迟早养成死气沉沉的大家闺秀,这怎么可以。

  狗和犬同出一源,大者为犬,小者为狗,自家闺女养的狗,都是李常从南山小庄中选出来的,乖巧温顺是首要条件,但是这并不意味没选中的不好。

  没选中的狗都让那些闲着没事干的家将们当成原先手下府兵一样去练了,狗本身就是很聪明的动物,加上一帮家将按着军中规矩去练,阴差阳错的养出来了一群擅长追捕猎杀的狗。

  充足的食物加上长期的训练,南山小庄上的狗再称之为狗已经不合适了,应当称之为犬,其中还有四只更是母犬与山中青狼所出,肩高近米,身长近两米,重达一百五十斤,这已经不是简单的犬了,高大聪明雄健凶勐,这是凌驾在犬上的獒。

  大为獒,中为犬,小为狗。

  狗在家中养,犬在林中训,獒为犬中雄,可遇不可求。

  长安人也养狗,家中护院的都是应声的狗,体型都不大,还有富户养细狗,擅长追兔抓鸡的称为细犬,好的细犬被纨绔称为“灵缇”,苏策也曾见过,静若处子,动若脱兔,不同俗物。

  南山小庄的犬獒却都是骨架粗壮,肌肉厚实,擅长撕咬扑杀,苏府上养的狗体型稍小,万物近人而灵,见人摇头摆尾,透着一分灵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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