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十九章 这都怪夜行者!_在漫威当超级英雄的那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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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罗根一开始是很拒绝的,他也不知道为什么就很拒绝,反正很拒绝就是对了。也许在他心中已经埋下了智慧的根茎,简称慧根。所以他现在已经是一个【看庭前花开花落,宠辱不惊。望天边云卷云舒,去留无意】的高人了。

  自从修炼了夜行者交给他的金刚诀之后,罗根的性格就开始一天变的比一天和善了。这种和善和褒义的,因为从前的罗根说不上是一个无脑匹夫,但是实际上有的时候也差不多。他经常为了一点小事而生气发脾气,而罗根一旦开始发脾气,那么多半会坏事。他总是会做出很多出格的事情,比如说杀害一些无辜的人什么的。

  就像是在酒吧喝酒和人口角,罗根为了这种小事就能把人两只手给砍掉。又或者是看别人不顺眼就能把对方暴打一顿。这毕竟是现实不是电影,在电影里如果看到类似的情节的话也许观众会觉得很过瘾,因为大家都知道电影是假的,而且大家也都是站在主角的立场上看着一切。但是在现实的社会中就不是这样了。

  只是酒喝多了和你吵架你就要砍掉别人手脚?只是因为在路上加塞了你的车你就要把对方打死?只是因为别人对你说了一句粗话你就要把对方舌头拔掉让对方变成残疾?

  任何一个正常的人也许在很冲动的时候确实都有过一丝这样的想法,但是大多数都能克制住。第一是大家还是有一定理性的,知道这不值得。不管是对自己还是对方这都不值得。第二点就是大多数人其实也无法做到这些自己脑海中想象的事情,他们没有这个能力。

  但是金刚狼罗根不同,首先他这个人一旦冲动起来完全克制不住自己的愤怒,理智完全压制不住。第二呢则是他有能力把那些暴力的幻想变成真实的情况,他总是把简单的事情搞得难以收场。

  而他也总是在冲动过后赶到自责。对自己造成的杀孽感到不舒服。然后等到他下次发脾气的时候他照样砍人手脚、拔人舌头、割人喉咙,接着他又陷入不安。接着又是一次循环往复。

  罗根:“其实我真的很厌恶暴力。”没错,罗根是真的这么觉得的。

  “但是暴力有的时候就是我的本性,这一切让我难以控制。我的愤怒就像是火山爆发,如果不喷发出来我就会爆炸。”罗根说的真情实意,他搂着自己怀里不着片缕的白皇后艾玛这么说着:“实际上杀戮这种事情我是很讨厌的。如果可以的话,其实我不想伤害任何人。”

  头枕着罗根结实的如同岩石一样的胸肌,白皇后艾玛差点笑出声:“哈!金刚狼在说什么?你不想伤害任何人?你这一辈子打了多少仗,杀了多少人?说你是个杀人盈野的杀人狂其实并不过分吧。如果不是你恰好在一个适合的时机把自己给洗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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