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39章 杀回公司_我的野蛮女上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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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楚的抽搐:“我要走了,明天还要上班。”然后站起来,准备换鞋。

  “你不是辞职了吗?”她似乎真的很好奇很好奇我。

  “我。找到了新的工作,比当保安,好一点点。”好一点点,是真的好一点点吗?都是一个层次,劳动不分贵贱,不过人分。

  “怎么不坐了?”她有些诧异。“你真的不想留下?咖啡,我可是调得很好喝哟。”她看着我,那是一种誘惑的眼光。

  “不了。”我心里还在想着“小保安”和‘搬运工’哪个强一些。我的自尊,等下她擦沙发的时候,一定会被她擦掉干干净净。

  我换上我的鞋子,弯着腰趁她不注意,闻了闻她家我刚才穿上的拖鞋,没有异味,可我还是自卑的想到了她扔掉我穿过的这双拖鞋的模样。

  “等等。喝完这杯咖啡,再走吧,你还没醒酒。”

  等我站在门边喝完了那杯咖啡,她递给我一张钞票:“打的回去罢。”

  我没有接,虽然我知道口袋里的十五块钱不够回市区:“不用,我有钱能不能,把这双拖鞋送我?”

  她讶异的看着我拿走拖鞋,站在门口送我,临关门时告诉我:“到家后给我打个电话。”我分明看到了她的眼中一种奇怪的东西一闪而过,但我不知道到底是什么。久久印在我的心上,抹也抹不去。

  下楼时,我有一种回去的冲动――到湖平市以后,还没有一个人告诉过我“到家后给我打个电话”。哪怕是曾经待我最好的白婕。听到这句话,我的心一热。但我的自卑心理还是将我的念头打消。

  一个人走在午夜后街往大浦区狗窝的路上,眼中映着闪耀的霓虹灯。手上拿着一双拖鞋,觉得自己和这个城市中的拾荒者一样,都是边缘人群,只不过我比这些拾荒者多了一样东西:耳边一直响着莎织的最后一句话,‘到家后给我打个电话’。胜过一切宝贵物质的一句殷切关心的话。

  渐渐地,我发觉眼里的事物都有了一圈光环。我想,爱上一个女人,很简单的事情。

  也许造物主捉弄人,在你喜欢上一个人,并且为她朝思暮想、寝食不安的时候,她却消失得了无踪迹。多少个不眠的夜晚,我一次次细细体会她那晚的音容笑貌,一颦一颜;又有多少个迷迷糊糊睡去的夜晚,她出现在我的梦中,告诉我她为何哭泣的心事。

  我就像一个初恋的少男,每天盯着手机屏幕,希望的只是:来电显示是她的号码。她的倩影芳踪,消失得干干净净,我试过拨打她的电话号码,假如她接了,我就谎称不小心打过去的,理由很幼稚可笑。可是关机了。

  说得太远了,说眼下的事情吧。

  那晚后,第二天我就搬进了亿万通讯公司仓库,我胡汉三又回来了。直接奔进仓库,安顿好自己,王华山没有食言,那个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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